解放思想 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纪念著名经济学家卓炯诞辰100周年
宋子和
一、从缅怀经济学家卓炯谈起
卓炯是一位令人敬仰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经济学家。他是1939年入党的老党员。上世纪40年代就在中山大学研究和讲授《资本论》,直到1987年去世。毕生从事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研究,在他丰硕的学术成就中,最突出的是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我认为他的这一理论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他是我国第一个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的学者。这是我国已故著名经济学家董辅礽在《光明日报》上发表的看法,我认为他的这一看法是符合事实的。1961年卓炯发表在《中国经济问题》杂志上的论文中指出:“现实的事实很明显,在公有制下,无论是全民所有制的产品也好,集体所有制的产品也好,只要有社会分工存在,产品就要进入流通过程,就要成为商品……这种商品经济的特点就是计划商品经济。”据我所知,当时为解决经济生活中的极大困难,提出要承认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发挥价值规律作用的学者不少,但人们普遍认为:不同所有制之间的产品交换才是商品交换。而卓炯却认为是社会分工决定产品是商品,而所有制则决定商品的社会性质。所以,他最早提出公有制经济也是商品经济的命题不是偶然的。
第二,卓炯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论是彻底的。把卓炯这一观点同当时我国最具影响力的著名经济学家孙冶方的观点比较一下,就不难看出卓炯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彻底性。当时经济学界有个流行的说法是“北有孙冶方、南有卓炯”。孙冶方最早明确提出“千规律,万规律,价值规律第一条”。对我国经济发展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他却认为公有制经济不是商品经济而是产品经济。卓炯却认为公有制经济也是商品经济,价值规律是首要规律。由此可见,卓炯是彻底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论者。
第三,卓炯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观已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卓炯认为,《资本论》分析的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抽去其资本主义的特殊性,便是商品经济的一般性,具有普遍意义。因而社会主义同样有剩余价值,劳动力也是商品,不过它具有社会主义的特殊性。所以说他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论已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集中体现在他于上世纪80年代出版发行的《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再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政治经济学新探》以及《<资本论>体系与社会主义经济》等著作中。
第四,卓炯是坚定不移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论者。卓炯的观点在极“左”思潮盛行的条件下长期被看作是“离经叛道”的“右派言论”,尤其是“文化大革命”中,批他为“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反动学术权威”,受到各种磨难。但他对自己的观点的正确性始终深信不疑、拒不检讨。
卓炯为什么能最早提出并系统论述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为什么会有敢冒极大政治风险的理论勇气和无比坚强的信念呢?首先是他能正确运用唯物辩证法,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是马克思中国化的典范。《资本论》是马克思主义的百科全书。卓炯运用一般与特殊,共性与个性的哲学原理研究《资本论》,从《资本论》中抽象出商品经济的一般原理,同中国社会主义实际结合。从而得出了社会主义经济也是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的正确结论。其次,他是解放思想、敢于创新的典范。他那实事求是、无私无畏、追求真理、坚持真理的精神永远是我们学习的楷模。最后,卓炯的学术成就来源于实践,是尊重实践,敢于从实际出发的典范。他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把经济生活的现象上升到理论,认为只有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才能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才能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是真正搞社会主义。
鉴于他提出并论证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对我国改革开放事业作出的重要贡献,当时的广东省委在他生前评他为“特等劳动模范”,选他为党的十三大代表,称他为我国“经济改革的理论先驱”。这对卓炯来说,是当之无愧的。
二、对广东近三十年来经济改革理论发展的回顾
我们今天缅怀卓炯,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发展他提出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思想,继承和发扬他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我国改革开放实践的科学精神,学习他解放思想、敢于创新的理论勇气,为推进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作出理论贡献。回顾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认为广东经济学会基本上是这么要求自己的。正如新上任的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在不久前的一次讲话中说的:“广东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先锋,理论创新的热土。”他指的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的主要领导人许多标志性的理论创新观点都是在广东最先提出来的。他列举了小平同志的南方谈话、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及胡锦涛同志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理论来源于实际又指导实践,这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战略思想最先在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先行一步的广东提出来不是偶然的。我这里要讲的是,同样的道理,广东本土的领导和学者最早提出改革开放的许多重要思想和观点也具有它的必然性。以广东经济学界为例,除了前面讲的卓炯是我国最早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学者外,学会组织开展的以下一些重要学术活动便是证明:
在探索中国改革的路子怎么走的上世纪80年代初,广东的经济学家卓炯、孙孺、曾牧野、张元元、关其学等人就提出了“抓住中间(市场)带动两头(企业和政府)”的改革思路。如何“抓中间”?提出了以价格改革为突破口“放开价格、搞活流通”的主张。当时广东率先在全国放开部分消费品价格,受到了一些人的置疑和责难。实践证明,这是敢于从实际出发真正搞商品经济、发挥价值规律作用的正确思路。
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为结束中国封闭、半封闭状态走出对外开放第一步,在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就决定试办经济特区。根据当时省委书记任仲夷同志的指示精神,广东经济学会于1981年夏开始组织50多人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写出了50多篇论文和调研报告,于1982年6月在深圳举办全国第一次“经济特区学术讨论会”,顶住了当时有些人散布“租界的由来”说“特区是新殖民地”的看法,充分认证了中央试办经济特区决策的正确性,并提出特区作为改革的试验区应实行“以市场调节为主”的新体制。1983年由当时广东经济学会会长孙孺任主编的《前进中的中国经济特区》一书出版,这是我国第一部研究中国经济特区的论著。这样的特区学术讨论会后来每两年举办一次,连续举办了六次之多,对统一人们对经济特区的认识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这里还值得一提的是,时任广东经济学会副会长的暨南大学张元元教授,早在1982年就向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广东沿海地区可实行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的建议。1983年在以经济学会成员为主的“广东省经济发展战略理论研讨会”上,他就这个观点提交了论文并作大会发言,这是全国最早提出这一发展战略思想的学者。80年代中期以后开始在全国沿海地区实施这一战略。
1988年,中国的改革开放进入第十个年头的时候,广东经济学界在会长曾牧野、时任广州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的王利文等人的倡导和组织下,这一年连续举行了六次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为主题的研讨会,取得了以下共识:(1)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把产品经济体制改革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市场体制是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特点是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3)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是以公有制有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长期共存、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多元经济结构,企业要成为市场主体。并于当年出版发行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一书。著名经济学家马洪为此书写了以“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研究”为题的代序言。广东经济学界这次关于市场经济的大讨论和出版的论文集,在1989年出现的左倾思想回潮中受到北京等地一些人的批判,说这是鼓吹市场化、私有化,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自由主义言论”。直到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才扭转了这股“左”的思潮。当年召开的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在1993年到1995年这段时间里,广东经济学界就市场经济与产权制度改革问题在全国率先进行了几次理论与实践的调查研讨活动。1993年5月,由广东经济学会等14个单位共同发起召开了“市场经济与产权制度改革研讨会”,与会的除广东学者100多人外,还邀请了全国著名学者安志文、吴敬琏、杨启先、朱厚泽、贾春峰等人。据到会的安老说,在全国学术界这么大规模的讨论产权制度改革是第一次。会后出版发行了由安志文作序的《市场经济与产权制度改革》一书,会上提出的观点基本符合以后召开的十五大报告精神。与此同时,即1993年到1994年,广东顺德进行了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内容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把原来占90%多的公有制经济改为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转让给私人,明晰了产权关系,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微观基础。同时配套改革了政府管理体制,实行了政企分开、政资分离。这一改革引起了省内、国内一些人的反对,说顺德的改革是“改公有制为私有制”、“改掉了社会主义,走上了资本主义邪路”。在这种情况下,广东经济学会的主要领导到顺德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之后,充分肯定了他们的方向是完全正确的,赞扬他们敢于改革创新的精神是非常可贵的,并以各种方式宣传他们的改革经验,同“反对者”进行了辩论。1995年11月,专门召开了“顺德产权制度改革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理论研讨会,总结、宣传并建议省委、省政府推广顺德改革的经验。
广东经济学会在上世纪90年代组织撰写出版了两本从理论上总结广东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专著:一本是1993年出版的《广东改革的经济学思考》,该书以市场经济理论为主线,总结思考了广东改革开放十五年的经验。另一本是1998年出版的《广东二十年经济发展的理论思考》,是为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20周年而写的,该书从工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和城市化的发展规律上总结思考了广东20年改革开放与经济发展的实践经验。
以上简单列举的广东经济学界的几项学术活动(实际上还有许多重要活动,这里不能一一列举)充分证明:广东确实既是改革开放的先锋,也是理论创新的热土。正如1997年11月17日《经济日报》发表的原副总编辑宋静存的文章中所讲的:“对于广东理论界,著名经济学家安志文曾作评价说:‘广东是我国率先实行经济体制改革的省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相对较快,广东理论界的同志们在与改革开放密切相关的课题的研究上,也往往是先走一步。’”
进入新世纪以来,广东经济学会认为,他们过去在“要不要搞市场经济”的问题上较早地进行了研究,为市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现在要争取为“建立怎么样的市场经济体制、怎样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问题作出理论上的贡献。本着这样的想法,近几年来,每年除开展若干次中小型的学术讨论外,都举办一次规模较大的“岭南经济论坛”,每次围绕一个主题进行探讨,会后出版发行一本论文集。2004年讨论的主题是“市场经济与科学发展观”,2005年是“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2006年是“自主创新与发展转型”,2007年是“公共选择与社会和谐”。前三次论坛的论文集已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发行了,现在正准备编辑出版2007年论坛的论文集。从上述每次论坛的主题可以看出,广东经济学会与时俱进地紧跟党中央提出的重要战略思想,根据广东实践的经验,针对新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努力不懈地进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探索,研究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建议。
十七大报告要求我们“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让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放射出更加灿烂的真理光芒。”以上事实说明,已故的卓炯同志是这么做的,广东经济学界的同志们也在努力按这一要求开展各种学术活动。
三、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若干问题的思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之一,是指导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重要理论依据。从卓炯最早提出这个观点到现在已有四十多年了,邓小平奠定了这一理论的基础,到十四大正式确定成为全党的共识。而我国的改革实际上从开始就是市场导向的思路。随着改革实践的发展,从十四大到十七大,全党对这一重要理论的认识也与时俱进地不断提高和加深。当然,道路并不平坦,一直存在不同意见的争论。这一具有重大意义的理论创新确实也还不够成熟,许多问题还有待继续深入研究和探索。我认为对不同观点,按“双百”方针展开讨论很有必要。由于我的水平和文章篇幅的限制,本文只是提出问题,摆摆基本想法,就教于大家。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发展市场经济的结合
这是十七大最新的概括,也是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取得的宝贵经验之一。值得深入研究的是两者的内在联系是什么以及怎样结合的问题。我认为,它们是内在的统一,有机的结合。诚然,市场经济是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资本主义用它促进了资源的有效配置,我们也可以用它来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但我认为必须进一步认识,不论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之所以都要用它来促进经济的发展,是因为它们的产品(包括各种要素)都具有商品的属性,都是商品经济,因而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如上所述,这是卓炯早就提出的观点。这就是说,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计划经济是由国家集中统一配置资源,是以否认商品经济的产品经济理论为依据的。事实证明,它违背了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因而采取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把计划经济体制变为市场经济体制,其正确性之所以不容质疑,就是因为它符合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所以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30年改革的方向、道路是完全正确的。有些人之所以怀疑或否定市场化改革的方向,认识上的原因之一就是没有真正认识到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把市场经济看作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异己物,只是一种可用可不用、可多用也可少用的方法或手段,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市场经济的结合看成是一种没有内在联系的外在结合。
(二)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完善和发展市场经济的关系问题
从两者的内在联系来说,或从根本上说,我认为它们是完全一致的。因为社会主义经济既然是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它的发展也就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只有以此为基础,社会主义制度才能巩固和完善。这是很简单的道理。现在有些人之所以把它们对立起来,在认识上除了不是真正承认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外,主要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认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以公有制为基础或者为主体,否则,就不是巩固完善社会主义制度而是改变或瓦解这个制度。因为在他们看来,只有公有制经济才是社会主义,才能保证共同富裕。这种观点的必然逻辑是,公有制越多越好、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越大越好。我认为这种看法值得商榷。从理论上说,首先它违背了作为所有制的生产关系是由生产力的性质和水平决定的基本原理。所有制结构是否适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要由实践来检验,我国改革开放前,公有制几乎一统天下,阻碍和破坏了生产力的发展,这种所谓“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经济要它何用!通过改革,现在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因此现在认为“公有制越多,所占比重越大,就越是社会主义”的人已经很少或者没有了。但认为“公有制为主体”,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根本要求,没有这个“主体”,我国就不是社会主义了。而且这已写进了宪法和党章,十七大报告中也提到了。因而它的正确性已无可争议。我认为,如何理解“公有制为主体”,必须明确两点:一是就全国而言的,不能要求每个地区都如此。比如浙江省是全国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比重很小的省份,但它的人均GDP却高于全国一倍。我们能说浙江省不是社会主义吗?二是不能再要求量的扩大和比重的增大,而主要注重质的提高,即控制国民经济中的要害部门和关键领域。可现在我国的国有经济仍然占据着上述领域和部门以外的许多营利性行业,甚至垄断一些行业、与民争利。所以十七大报告提出要继续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深入垄断行业改革,在这个问题上,我觉得一定要十分清醒地从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是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国情出发,一定要牢记以往我们不顾生产力发展要求,一味拔高公有化程度而付出了巨大代价的沉痛教训。其次,要把所有制性质和它的实现形式区别开来。事实证明我国过去公有(特别是国有)经济不仅比重太多、太大,而且它的实现形式是原来计划经济体制的基础,不符合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十六大以后,总结实践经验,明确了“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要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还提出要“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这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现实情况显然距离这些要求还很远。第二个问题是,有人认为要保证我国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必须以政府为主导,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有人还提出“要保证计划性”。我认为,这种看法也值得研究。政府的宏观调控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题中应有之义,世界上根本没有完全放任自流的市场经济。现代市场经济国家都有程度不同的宏观调控。因为实践已告诉人们市场不是万能的,它的缺陷和失灵,只能靠政府的宏观调控来解决。所以,政府的宏观调控并非社会主义所特有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要“深化财税、金融等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体系”的要求,这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而不是为了保证“经济的计划性”。
(三)什么是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这是一个还需要在实践中深入研究和探讨的问题。三年前,我表示过这样的看法:“在这个问题的研究中,我比较赞同著名经济学家高尚全提出的‘五化’,即生产要素市场化,产权结构多元化,经济主体独立化,收入分配公正化和政府管理法治化。从市场经济体制自身来说是比较全面的。”(《市场经济与科学发展观》,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年8月,第9页)我当时提出还要有一个客观衡量的标准,即是否体现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提供体制和机制保障。现在看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远未完善,仅就经济体制改革而言也是任重而道远。达到这些要求主要靠继续深化市场化改革,关键是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使全能型政府转变为公共服务型政府。十七大报告已为此提出了许多新的重要举措。我认为这比过去的改革更为艰难。因为一方面存在认识上的干扰,如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说成是马克思主义边缘化,说现在的改革是“打左灯、向右拐”等等。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主义理解在这些人头脑中可谓“根深蒂固”;另一方面,在体制转轨过程出现了既得利益群体。包括一些政府部门,如中纪委指出的“权力三化(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和个人权力商品化)已是普遍现象。”现在要他们自己改自己,放弃既得利益,谈何容易;另外,还要看到,按科学发展观指导的改革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全面改革,十七大已作了全面布署,提出了许多新的重大举措,落实这些要求难度还很大。这些都要求继续解放思想,破除满足现状、不思进取的精神状态,克服怕冒风险、怕犯错误的患得患失情绪。总之,在新时期,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认真向卓炯学习,发扬无私无畏、敢于创新的理论勇气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革命精神,我想这是我们纪念卓老的最好的行动。
(2008年1月8日)
(作者是九游(中国)经济学教研部离休教授、广东经济学会常务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