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工作人员退休流程
一、参公管理人员退休流程
1、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应办理退休手续(副处以上女干部年满60退休,可在55周岁时申请退休);
2、退休人员退休前一个月内由人事处知会其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在参公人员退休前安排一次谈话;
3、人事处下发退休通知;
4、人事处通知退休人员确认《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申领表》并提交1张大一寸证件相片办理退休证;
5、退休人员退休后组织关系转到离退休人员服务处,填写《退休人员登记表》;
6、退休通知下发后第二个月,可自行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7、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办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二、事业编专业技术人员退休流程
1、事业编专业技术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应办理退休手续(具有高级职称的年满60退休,可在55周岁时申请退休);
2、退休人员退休前一个月内由人事处知会其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在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前安排一次谈话;
3、人事处通知退休人员确认《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申领表》并提交1张大一寸证件相片办理退休证;
4、退休人员退休后组织关系转到离退休人员服务处,填写《退休人员登记表》;
5、退休通知下发后第二个月,可自行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6、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办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三、工勤人员(在编合同工)退休流程
1、在编合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的应办理退休手续
2、退休人员退休前一个月内由人事处知会其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在工勤人员退休前安排一次谈话;
3、人事处通知退休人员确认《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申领表》并提交1张大一寸证件相片办理退休证;
4、退休人员退休后组织关系转到离退休人员服务处,填写《退休人员登记表》;
5、退休通知下发后第二个月,可自行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6、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办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五、非在编合同工退休流程
1、非在编合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的应办理退休手续
2、退休人员退休前两个月内由人事处知会其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安排专人在非编合同工退休前安排一次谈话;
3、人事处通知即将退休的合同工提前办理好社保合并,到龄退休前60天填写《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确认《参保人员历史信息审核申报表》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活期存折复印件,到省社保局办理职工退休手续;
4、省社保局审核退休人员资格后出具《基本养老核定表》,非编合同工退休当月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开始由省社保局发放养老金;人事处通知退休人员提交1张大一寸证件相片办理退休证;
5、退休人员退休后关系转到离退休人员服务处,退休人员每年5月份前需按省社保局要求办理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