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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旭芳 张婷:推动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时间:2023-08-29 11:41:13 来源:南方杂志社 【字体:

  党的二十大把高质量发展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而广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短板在县、薄弱环节在镇、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作出的“1310”具体部署中,再次明确提出要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下简称“百千万工程”),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如何有针对性地缩小城乡差距,进而重塑城乡关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城乡共同富裕,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必须回答的重要课题。实施“百千万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在县域取得突破性进展的重要举措。为此,应着力从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互促共融、加快缩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配置落差、持续促进城乡产业体系融合多元发展、因地制宜探索差别化城乡融合路径等方面入手,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城乡区域协调融合发展。

  着力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互促共融

  要顺应城乡融合发展趋势,重塑城乡关系,深化城乡要素市场化改革,优化农村外部发展环境,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政策体系,推动人才、土地、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双向流动,更好激发县镇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从根本上扭转资源要素从乡村向城市净流出的局面。中国城乡关系在经历了分离对立及单向流动以后,已经转向双向交流互动互配阶段。要从互促共融的角度对先发地区与后发地区、城市与乡村、工业与农业的发展进行通盘考虑,坚持协同联动、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完善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县、镇、村协同发展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从权利共享、经济共富、文化共融、社会共建、生态共治五个维度,促进城乡融合共生。

  要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城乡要素合理配置和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突出改革创新,破除妨碍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壁垒,激发县镇村发展活力。更好处理“进城农民市民化”与“下乡市民村民化”的关系。如有力有序有效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制定财政、金融、社会保障等激励政策,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鼓励引导退休的干部、教师、医生,退役军人等回乡定居;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制度,稳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等,降低社会资本进入农村从事涉农产业的体制约束,加快数字技术对农村要素和产业的整合塑造功能。

  加快缩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配置落差

  要找准城乡融合发展的最大公约数,立足于基本公共产品的普惠特征,将基本公共服务供给重点放在“三农”领域,提高农村居民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教育等获取能力,加快缩减城乡基本公共产品的配置落差。针对城乡公共服务不均等、基础设施差距大等问题,要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的体制机制、有利于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县域范围所有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

  要推动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建立健全涵盖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乡村治理机制、网格化管理体系和乡村便民服务体系等在内的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要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乡村,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引导和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服务网络。

  持续促进城乡产业体系融合多元发展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也是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突破口。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阶段,要按照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促进不同类型产业在城乡间有序布局,城乡产业体系融合多元发展。针对乡村产业培育不足、城乡产业融合不够的现状,要及时回应“三农”发展新诉求,构建体现地方“三农”特色、展现比较优势的现代化乡村产业体系,强化城乡一二三产业“大融合”。

  要立足于本地本村的自然资源禀赋、地理区位条件、历史文化底蕴,突出特色,塑造优势,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特色优质高效绿色富民兴村产业。在做好“土特产”文章、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产业能级提升过程中,要依托农业农村特色资源,向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要效益,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效益,强龙头、补链条、兴业态、树品牌,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发现和重塑乡村多元价值,发展“接二连三”的互动融合型“第六产业”。

  要建立健全三产融合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以产业链、价值链和利益链的补链强链为依托,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互惠合作和激励相容机制。通过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构建新产业新业态培育机制、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乡村文化保护利用机制、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把县镇村发展的短板转化为广东高质量发展的潜力板,全面激发乡村经济的旺盛活力,推动乡村经济全面繁荣发展,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因地制宜探索差别化城乡融合路径

  我国幅员辽阔,不同省份和同一省份的不同区域情况差异悬殊。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等,《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将我国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将我国农村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四种,即是这种差异性的体现。因此,应因地制宜探索差别化城乡融合路径。

  要深入实施《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从空间尺度上对“核”“带”“区”进行深化细化,从互促共进的角度对先发地区与后发地区的发展进行通盘考虑,立足各地发展基础和资源禀赋,明确发展定位,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县镇村制定实施差别化政策,合理确定大城市周边县城、专业功能县城、农产品主产区县城、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人口流失县城等不同类型县城的发展路径。引导走特色发展、错位发展之路,推动各尽所能、各展所长。如珠三角地区及周边的县域,要融入大城市发展建设,主动承接人口、产业、服务功能特别是生产制造环节、区域性物流基地、专业市场等的疏解转移,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农产品主产区的县域,要推动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发展农产品种养殖、深加工、大流通,提高粮食安全保障水平。对老区苏区、民族地区和省际边界地区中综合实力较弱的县域,加快补齐在产业发展、城镇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短板,推动振兴发展。使县域经济深度嵌入新发展格局之中,县域内部成为功能分区合理、空间紧密融合、生活品质不断提升的共同体,助推城乡共同富裕。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农民工返乡创业助推乡村振兴的有效模式与路径优化研究”(20BJY141)阶段性成果]

危旭芳(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广东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

张婷(广东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

文章来源:《南方》杂志2023年第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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