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俊军:营商环境是城市核心竞争力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9-03-11
营商环境是指伴随企业活动整个过程(包括从开办、营运到结束的各环节)的各种周围境况和条件的总和,包括影响企业活动的社会要素、经济要素、政治要素和法律要素等方面,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改革和对外开放众多领域的系统工程,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依托。当前,广州要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四个方面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争创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首先,要坚持市场化的基本方向,提高营商环境的市场化水平。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减少行政干预,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公共资源高效公平配置,规范涉企税费管理,培育专业化服务,发展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和完善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体系,方便企业获得资金,提高营商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市场监管体系。
其次,要发挥法治的稳定性、可预期性、可操作性、长期性等优势,提高营商环境的法治化水平。一是加大对各所有制市场主体产权的保护力度。要坚持平等保护,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二是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更上一层楼,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出台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行为清单,完善政商网络互动平台。三是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妥善处理各类经济纠纷。尽量减少办案活动给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四是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加强粤港澳司法交流与协作,推动建立共商、共建、共享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国际仲裁中心,支持粤港澳仲裁及调解机构交流合作,为粤港澳经济贸易提供仲裁及调解服务。
第三,要着力提高营商环境的国际化水平,在更高层次上积极引进利用外资。推进广州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字口岸建设,打造自贸区进出口商品质量监管国际化规则示范区,建立全球质量溯源中心。对标港澳特别是香港营商环境的国际化水平;从目前的投资与经贸层面向制度性层面深化,借鉴港澳经验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突出商事制度改革和专业服务这两个重点,加快推进办事规则国际化,推动粤港澳专业服务领域合作,逐步提高广东在专业服务领域的专业水平、公信力及国际化程度。为企业提供更为便利的氛围、更为透明的空间、更为稳定的预期。大力提升公共服务国际化水平,打造国际化企业需要的生活服务环境,在南沙新区开展居住服务改革试点,为港澳人士提供与户籍居民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
第四,提高投资兴业的便利化水平,努力打造服务效率最高、管理最规范、综合成本最低的营商环境高地。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在省级层面加快大数据的统筹整合,打破“信息孤岛”,打通“放管服”改革的“经脉”,在全国率先形成大平台共享、大数据慧治、大系统共治的架构,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在数据共享的基础上,紧紧依靠“互联网+”,加快推行审批事项全过程电子化工作,逐步形成申报材料电子化、审批过程电子化、审批结果电子证照三位一体的全过程信息化系统,推进工商登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一址多照”和“全城通办”,努力实现“零跑动”政务服务,使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便利。
(作者系九游(中国)法学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转自:《广州日报》(2019年03月11日第A22版)content_107311_58892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