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利方:消费扶贫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文章来源:《南方》杂志2020年第12期 发布时间:2020-06-15
消费扶贫的核心就是通过灵活运用市场化机制,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实现农产品有销路、贫困农户就业有渠道、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有活力,筑牢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机制
◎本文责编∕张蓓蕾
为彻底打赢脱贫攻坚战,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指出消费扶贫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2019年4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主持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提出:“要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强化产业扶贫,组织消费扶贫,加大培训力度,促进转移就业,让贫困群众有稳定的工作岗位。”明确将组织开展消费扶贫工作作为助力贫困地区稳定脱贫的一项长效机制进行强调。
随着消费扶贫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制约消费扶贫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痛点、难点和堵点被打通,消费扶贫助力、促进社会扶贫,必将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积极贡献。消费扶贫是对新时期扶贫模式的探索,是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大扶贫格局的成功尝试,其蕴含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研究。
消费扶贫的理论价值
以消费助推扶贫,以扶贫扩大绿色消费,充分体现了绿色消费发展理念,这是马克思主义消费理论在中国的新发展,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消费理论的新特点。
马克思认为,生产与消费都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其中生产是起始环节,消费是最终环节,生产与消费之间存在着辩证统一的关系,相互依存、互为前提,相互转化、互为创造。通过消费扶贫,以消费助推扶贫,以扶贫扩大消费需求,在消费者和贫困群众之间建立起社会再生产的流程关系,这是马克思主义消费理论在中国的新发展。
绿色消费是指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为特征的消费行为,是以有利于人的健康和环境保护为标准的消费方式以及消费行为的统称。近年来,随着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需求不断攀升,消费已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引擎。绿色消费作为一种新型消费方式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巨大的空间和潜力,所以促进绿色消费能够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另外,推进绿色消费既是对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的传承,也是现阶段消费升级对绿色生态农产品的需求,促进了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由于诸多原因,我国广大贫困人口生活居住在农村偏远山区,而这些地区往往特色资源却十分丰富,如自然环境、地方传统文化、蔬菜种植、畜牧养殖、中药材种植等,因而是优质绿色农特产品和特色服务的生产加工基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立足贫困地区特色资源基础,大力发展绿色产业,推动绿色消费,充分体现了绿色发展理念。
消费扶贫的实践价值
消费扶贫体现了精准扶贫的实践性、具有社会价值的平等性、具有扶贫社会动员的广泛性、具有助力农业产业升级的带动性。
第一,消费扶贫体现精准扶贫的实践性
消费扶贫与精准扶贫之间具有内在逻辑的一致性,消费扶贫的对象精准、方式精准、渠道精准、结果精准,是一个行之有效、可持续发展的扶贫途径。消费扶贫起源于实践的探索,自2014年国务院扶贫办提出消费扶贫理念以来,各种资源、各方力量向消费扶贫聚合。从目前的实践发展来看,充分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和电商平台,主要采取线下、线上消费扶贫或将两者结合的模式,聚焦支持服务“三农”,让扶贫变得人人可为、人人乐为,精准带动农民发展生产增收脱贫,是实施农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效手段。线下的形式有集体采购、以购代捐的方式,通过农家乐、特色文化节等打造的生态旅游,社区农产品对接帮扶,农产品进餐馆和农超一体等。线上的形式是基于“互联网 + 消费扶贫”电商精准扶贫模式,通过微博、微信、直播平台、抖音、众筹等形式销售农产品。随着网络和信息技术的不断普及,电商消费等新业态不断涌现,带动消费空间不断拓展,扶贫的精准性越来越强,从而对有效地提升帮扶对象的“造血”能力,赋能脱贫攻坚,具有重要的扶贫实践价值。
第二,消费扶贫具有社会价值的平等性
消费扶贫的核心就是通过灵活运用市场化机制,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实现农产品有销路、贫困农户就业有渠道、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有活力,筑牢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机制。在消费扶贫过程中,由简单地给钱给物向深度开发演化,重点是提升贫困地区与贫困户的发展能力。帮扶主体与贫困主体之间的互动与相互作用,体现出扶贫工作“参与式”理念,即贫困农户参与扶贫项目决策过程,参与扶贫资金及资源在投放领域、方向和产业方面的选择。这样,贫困户作为农产品的生产者、提供者,可以更好地定位市场,消费者需要什么就生产什么,诸如农副产品认种认养、微田园生产等服务,充分调动自主发展意识和内生动力,通过提高自身生产能力、文化科技水平,大力提升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以此满足消费者追求绿色健康和个性化、多层次消费产品的需求,从而为自己带来最大经济收益。总之,贫困户由“受施者”向“参与者”角色的转变,能确保脱贫攻坚过程中的公平价值导向,有效提升扶贫攻坚的质量和效率,实现合作共赢、互惠互利。
第三,消费扶贫具有扶贫社会动员的广泛性
在长期的扶贫实践探索过程中,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扶贫机制,即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消费扶贫最大特点就是引导、推动、激发社会全员便捷参与扶贫中来,这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持久、根本之策。消费扶贫采用商业化手段连接消费者、贫困户、第三方平台(合作社或企业等形式),汇聚各消费扶贫参与主体合力,以动员社会全员参与扶贫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推动扶贫方与贫困户双方受益扶贫、可持续扶贫的发展。消费扶贫的实践过程实质上是让政府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民营企业、市场消费者和贫困农户等多元利益主体协同发挥作用,推动各级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带头参与消费扶贫,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通过“以购代捐”“以购代帮”等形式,以更加积极姿态参与脱贫攻坚战过程中来,建立起一个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扶贫格局。政府部门通过资源的投入与政策的引导,带动社会扶贫力量、服务消费主体、广大贫困农户积极参与其中。各消费主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既服务了国家战略目标,又确保了自身社会福利水平不下降。
第四,消费扶贫具有助力农业产业升级的带动性
消费扶贫创新了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推动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地为农业生产模式的调整与变化提供了助力。消费扶贫是一个全过程的行为,以产品和服务为媒,以消费为牵引,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从生产、加工、流通到最后的销售各个环节都可以凝聚起来,延长农业价值链,有效地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推动农业转型升级。通过实施消费扶贫战略,带动消费品质不断升级,消费者不仅可以购买贫困地区优质、安全、绿色的农产品,也可以深入贫困地区开展乡村旅游,亲身体验休闲农业,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为我国消费升级注入新的活力。随着消费扶贫支持政策的不断完善,带动农村特色产品与文化的宣传与推广,一系列具有农村特色的产品与服务势必发展迅猛,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美丽休闲乡村(镇)、乡村旅游精品景区等农村特色产品与文化将不断涌现,老房土菜、乡村民宿正在兴起,贫困地区的原生态恰逢其时,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一些民俗、民歌、传统技艺等将重新回到公众视野。
(作者系九游(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