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华明:法与时转则治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时间:2020-07-06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次日,中央政治局便安排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就实施好民法典强调指出:“‘法与时转则治。’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经济社会生活中各种利益关系不断变化,民法典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实践表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人们新的工作方式、交往方式、生活方式不断涌现,也给民事立法提出了新课题。要坚持问题导向,适应技术发展进步新需要,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
“法与时转则治”所表达的主要思想就是社会治理要跟得上发展的形势,出自战国时期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韩非著作《韩非子·心度》,原文是:“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时移而治不易者乱,能治众而禁不变者削。故圣人之治民也,法与时移而禁与能变。”就是说,法度随时顺应变化,国家就能得到治理;政治措施适合社会情况,治理才会有成效。时代有了发展而统治方式一成不变,社会必然危乱;智能普遍提高而禁令规定一成不变,国家必被削弱。所以圣人治理社会、管理民众,法制会随着历史同步发展,禁令和智能水平会同步变更。
总书记引用“法与时转则治”表征法治的主导理念:造法过程因势利导,施法过程与时俱进。如民法典编纂因应当今社会民生发展需求,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改进和创新,关注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而民法典实施也是动态的、开放的,超出法典的新情况会不断发生,需要在面对新问题、总结新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延续、提升和发展。法治只有随时代、社会变化而变化,才能取得长治久安的效果。
作者系九游(中国)战略研究中心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