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俊军:书写新时代依规治党宏伟篇章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的党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依规治党、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建党百年“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是一个关于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伟大成就的重大战略判断,这深刻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健全,也标志着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历史性成就。回首百年辉煌,百年党史同时也伴随着百年党内法规的建设史,经验值得好好总结。展望新征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内法规建设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如何开新局谋新篇需要深入思考。
一、依规治党是我党百年自我革命的制度保障
打铁必须自身硬。在推进伟大社会革命实践中推进伟大自我革命,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是我们党的一大特点和显著优势。在百年奋斗中,我们党为着践行初心使命,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完善组织体系、保持优良作风、严明党的纪律等任务,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敢于直面问题,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及时解决党内各种矛盾和问题,保持党的肌体健康。从革命战争年代持续开展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到改革开放以后持续开展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再到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我们党不断提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从而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和根本之策。依规治党正是运用党内法规制度优势,将纷繁复杂的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科学简化为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的规则治理过程,为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提供制度保障。正是在此意义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深入探索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性地提出“依规治党”重大命题,走出了一条通过依规治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管党治党新路。党的十九大进一步将“依规治党”这一管党治党的基本方式写入党章修正案,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科学论断,并将其确立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这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总之,完善党内法规体系推进依规治党,这是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保持百年初心历久弥坚的原因之一。
二、建党百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百年党内法规建设的历史可以分为四个时期。第一个时期即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即1921年建党到1949年夺取政权,建立新中国。在这个时期,我党正式提出“党内法规”这个概念,制定第一个党的纲领,通过第一部党的章程,此后,相继发布了包括《中共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严格执行报告制度的指示》等大量法规。这一时期党内法规的调整事项比较广泛,涉及党的纪律、宣传、组织、党员与党的干部等多个领域,但党内法规主要聚焦于严明党的纪律,统一党的思想和行动,确保党领导全国人民夺取政权。
第二个时期即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1949年10月到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这一时期围绕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出台一大批党内法规制度,尤其对如何处理党政关系问题进行了深入探索。此后,随着党内政治生活逐渐出现不正常状况,依规治党遭遇挫折,这在一定程度上为我们党日后强调通过依规治党加强党的领导和自身建设提供了经验教训。
第三个时期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从1978年12月至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召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通过总结经验教训,不仅从思想上、政治上强化党内法规的重要作用,提升依规治党在党的建设中的地位,而且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恢复和推进依规治党实践进程,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阶段。如1980年2月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1982年9月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1990 年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等等,法治思维逐渐运用于党内法规的建设,党内法规建设的系统性、科学性不断提升。
第四个时期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从2012年11月十八大召开至今,党内法规建设进入质量提升、数量增加的黄金期。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决策部署,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环环相扣、梯次推进,推进力度之大、建章立制之多、执规执纪之严、社会反响之好,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制度建设史上前所未有,彰显了党中央对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高度重视,对党的建设规律的深刻洞见,对全面推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坚定决心,谱写了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大美乐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出台一大批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党内法规,仅中央党内法规就制定和修订了200多部。截至2021年7月1日,全党现行有效党内法规共3615部。其中,党中央制定的中央党内法规211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党中央工作机关制定的部委党内法规163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地方党内法规3241部。党内法规使用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7类名称,现行有效党内法规中,党章1部,准则3部,条例43部,规定850部,办法2034部,规则75部,细则609部。不仅有规可依的问题得到解决,而且党内法规质量显著提升,以“1+4”为基本框架(在党章之下,分为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4大板块)、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趋于完善。
三、书写新时代依规治党宏伟篇章的基本原则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风雨兼程百年路,不忘初心再出发。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系统阐述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必须牢牢把握的“九个必须”,为新征程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明确了前进方向。第九个“必须”压轴,即“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必须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2021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明确要求“建设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定不移推进依规治党”。总结历史经验,把握历史规律,书写新时代依规治党宏伟目标,要把握基本原则。
1、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为根本指导。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高度重视,围绕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做出一系列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干”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这些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引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全方位推进,指引党内法规落地落实落细。
2、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两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保障。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相衔接相协调,实现管党治党和治国理政相贯通,充分发挥依规治党对依法治国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全面提高党依规治党和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3、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建立完善依规治党工作体制机制。推进依规治党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兹事体大,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夯实“两个维护”的党内法规制度保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为谋划党内法规事业长远发展,有制定权的各级党组织要设立负责党内法规制度事务的专门工作机构,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内法规工作组织体系,建立中央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跨部门会商协作机制,不断规范和完善党内法规规划、制定、执行、解释、清理、备案审查、评估等工作机制,实现党内法规各项工作有规可依、常态化推进。
4、坚持制定实施两手抓,更加重视党内法规的执行。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做出“我们总体上已进入有规可依的阶段,目前的主要问题是有规不依、落实不力”的重要论断。当前党内法规建设的主要矛盾正在从加快立规、解决无规可依,转向加强执规、确保已有法规落实落地,党内法规建设已经进入了既要重视立规更要重视执规的新阶段,推进依规治党,要加大制度执行力度,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确保管党治党的制度落地生根。
(作者系九游(中国)法学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文章来源:《羊城晚报》(2021年10月8日第A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