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俊军:持续发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
一、法治政府建设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我们要坚持全面论与重点论的辩证统一,要善于抓住现阶段法治国家建设的主要矛盾即法治政府建设,抓住了法治政府建设这个牛鼻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会事半功倍。因为在行政主导体制下,各级政府承担着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重要职责,我国约有80%的法律法规是由行政机关去执行的,在庞大的公务员队伍中,行政机关公务员的数量占据大多数,各级政府是人民群众、市场主体、社会组织打交道最多、感受公平正义最直接的国家机关,人民群众对法治国家的认识和评价,很多来自对各级政府部门的认识和评价。因此,法治政府建设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二、法治政府建设在整个法治国家建设中取得的成就最为突出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党和国家恢复民主与法治建设,在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进程中,法治政府建设是主战场,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强大引擎。40多年来,我国实现了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同时,也实现了从全能政府、管制政府向有限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转型,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成就巨大,人民群众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贯彻落实5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多措并举、改革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坚持问题导向、真督实察、逐层传导、强化问责,努力形成从党政主要负责人到其他领导干部直至全体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闭环责任体系,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2020年7月,中央依法治国办发布《关于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树立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标杆,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决定》确定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40个(深圳市、珠海市、广州市南沙区在列)和示范项目24个(东莞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江门市“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在列),并要求获得示范命名的地区将示范命名作为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动力,驰而不息、久久为功,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推进。
三、踏上新的赶考路,书写法治政府建设新篇章
当前,我国已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2021年8月中旬,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必将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这个《纲要》相对于2015年的《纲要》具有以下几个鲜明特点。
一是《纲要》开宗明义提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这就实现了《纲要》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其核心要义概括为十一个坚持,其中第七个坚持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这些论述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
二是《纲要》站位更高、视野更加宏大,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将政府治理体系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主干主体,将依法行政能力作为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纲要》全文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明确提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并将其作为贯穿全篇的一条主线。
三是《纲要》对法治政府的定义发生了变化。2015年《纲要》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表述是“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本次《纲要》将“廉洁高效”改为“智能高效”,把“守法诚信”改成“廉洁诚信”,另外加入“人民满意”,使得法治政府建设的表述更全面也更科学。特别是将“智能”作为法治政府的特征,必将推动政府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打破“数据孤岛”,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着力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优化革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加入“人民满意”的表述实际是紧扣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中的第二个坚持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即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高效便民的服务型政府,例如《纲要》提出推进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等。政府诚信是带动社会诚信的核心机制,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在《纲要》中有专门论述是一大亮点,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政府失信也将记录在案并公示,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旨在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
四是《纲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近两年新冠疫情防控、突发自然灾害处置等方面暴露出的问题,提出到2025年“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的要求,并在政策举措中新增单列为第六大点“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纲要》要求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
五是《纲要》更加重视科学决策,提出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决策是任何行为的起点,是衣服的第一颗扣子,决策失误是最大的失误,决策造成的浪费是最大的浪费,法治政府建设要避免“三拍干部”,即决策拍脑袋、执行拍胸脯、出事拍屁股。落实《纲要》就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同时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防止个人专断、搞“一言堂”。
六是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有新举措。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基层,坚持依法下放、试点先行,坚持权随事转、编随事转、钱随事转,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强调严格执法,让违法者敬法畏法,但绝不是暴力执法、过激执法,要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
(作者是九游(中国)法学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文章来源:《羊城晚报》(2021年11月1日第A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