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峰:乡村振兴是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今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强调:“未来5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搞好这5年的发展对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至关重要。要紧紧抓住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着力在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上下功夫,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举措。”当前,共同富裕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然而,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约束、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现实境遇,实现共同富裕的最大短板和最艰巨任务仍然在农村,“三农”问题可以说是最难解决而又必须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从这个方面来讲,乡村振兴正是有效回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迈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也是需要我们扎实推动、努力实现的共同目标。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始终把追求共同富裕作为民生和政治目标。1953年,党中央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中首次明确提出“共同富裕”的概念。1955年,毛泽东明确指出:“在土改后,农民发生了分化。如果我们没有新的东西给农民,不能帮助农民提高生产力,增加收入,共同富裕起来,那些穷的就不相信我们,他们会觉得跟着共产党走没有意思……为巩固工农联盟,我们就得领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使农民共同富裕起来,穷的要富裕,所有农民都要富裕,并且富裕的程度要大大超过现在的富裕农民。”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强调,搞共同富裕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通过先富带动后富。随后,党中央持续关注共同富裕问题,并将其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目标。进入新时代,党中央把握发展阶段新变化,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
我国共同富裕面临着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和收入差距“三大差距”的现实挑战。从现代化社会的标准和我国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来看,城乡差距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最大短板。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2020年,我国农村常住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36%,有5亿多人;农业从业人员占就业总人数的23.6%,约有1.8亿人。然而,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仍然只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9%。可以说,能否一定程度地解决农村发展相对滞后问题,大规模地缩小城乡差距,让农民普遍富裕起来,摆脱低收入状态,成为中等收入群体,既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也是共同富裕的重要方面,更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所在。所以说,乡村振兴战略和共同富裕目标是密切相关的,乡村振兴关系到发展全局,共同富裕则关乎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方向。
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连通性
第一,价值理念连通。一是基于“全民”的价值理念连通。“全民”意味着主要解决发展的“不平衡”问题。从共同富裕角度来讲就是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尤其是农村困弱群体的生活质量问题。而推动乡村振兴的最终目标也是为了增进农民群体的福利需求,满足农民群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其最终落脚点也是“生活富裕”。二是基于“全面”的价值理念连通。“全面”主要是解决发展的“不充分”问题。共同富裕的“全面”价值理念体现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乡村振兴战略所要求的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表明,乡村振兴应该在“全面”观照的思路下,实现我国城乡的相对平衡发展,从而使农村居民收入增加、生活质量提高。由此,二者在“全面”价值理念上实现连通。
第二,政策目标连通。政策目标连通是指乡村振兴战略和共同富裕目标都已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议题,在政策目标和逻辑上是高度一致的。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国家设定了阶段性目标:到“十四五”末,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逐步缩小;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缩小到合理区间。而乡村振兴的政策目标指向,即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方针”表明,要想实现共同富裕的各阶段性目标,乡村振兴首先要以乡村为本,在“三农”工作上必须下大功夫;紧接着要处理好城乡关系问题,努力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推动城乡本质上的融合。
第三,发展主体连通。这是指推动农村共同富裕和乡村振兴都要以农民为中心,激发起他们作为发展主体的内生动力和行动自觉。共同富裕与乡村振兴在“发展主体”上实现连通,主要表征为城乡融合与人口生计两个方面。从城乡融合来说,无论是乡村振兴还是共同富裕,都要求城乡人口实现双向自由流动,所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能够显著缩小;就人口生计而言,给城乡人口营造和提供公平的发展机会和发展环境,尤其是创造能够提升农民人力资源水平的机会和环境,促进农民的生计模式和个人身份顺利转换,这既是全体人民迈向共同富裕的关键一步,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指标。
共同富裕目标下的乡村振兴之路
一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对此,首先要着眼于对乡村产业进行拓展布局。在脱贫攻坚中,“产业扶贫”作为其中的战略重点,主要依靠初级农产品生产和劳动密集型非农产业。乡村振兴则是通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生产和经营体系,提高农业创新力和竞争力,提升乡村产业的要素组合和生产效率,推动传统农业转型升级。可以说,在共同富裕目标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产业衔接,就是在帮助农村贫困人口稳定就业与推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之间找到平衡点,建立起乡村产业发展经营主体和本地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
二要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农村集体经济的福利属性和社会使命决定了它是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的“社会经济”。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目标,要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首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主体,要去满足并适应不断变动着的市场环境,通过生产和经营活动领域的理性化设计促进集体成员经济利益和社会福利最大化。其次,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明确权责,积极探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机制,让“沉睡的资源”变成可以利用的资产,为村集体和村民提供多元可靠的增收渠道,从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三要促进基本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乡村振兴关键在人,而乡村人口的“流出”或“留下”则与乡村的民生保障建设密切相关,即取决于乡村基本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等民生要素的供给水平和供给能力。在乡村振兴中要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融合,首先要加大力度在乡村提供基本公共物品,比如交通道路、物流体系、信息基础设施等,让乡村人口共享基础性民生保障建设;其次要积极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让乡村人口在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真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最后要建立健全“兜底”保障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让贫困问题不再成为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软肋。
四要积极推动乡村文化生活极大丰富。新时代共同富裕的内涵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丰富。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仅包含“收入”这个变量,还包括社会福利、民生事业、精神状态等其他变量。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社会文化基础。要从多方面推动乡村社会精神文化生活极大丰富,一是大力推进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社会传递正能量文化;二是变管理为治理,鼓励多元主体参与村庄治理,培育村民的公共精神和社会责任感;三是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社会文化活动,让所有村民都有机会参与村庄公共文化生活,促进精神生活愈加富裕。
(作者系广东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
文章来源:《南方》杂志2022年第1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