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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俊军: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时间:2022-11-01 11:25:07 来源:南方日报 【字体: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战国时期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子曰:“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什么是现代化?怎样实现现代化?世界上并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模式,近代以来无数仁人志士孜孜以求寻找答案。走过百年非凡历程,党的二十大自主性、创造性地给出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新方案,即五个方面基本特征、九个方面本质要求,同时强调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没有全面依法治国,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战略布局就会落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就难以实现。因此,社会主义现代化与国家治理法治化必须同步推进,国家治理法治化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踏上新征程,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治国理政首先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发挥立法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这就要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把党对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落实落地落细。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这就要完善分配领域、财税领域、劳动者权益保护领域的立法,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提高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避免两极分化。此外,还要及时跟进研究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相关法律制度,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在党委领导、行政主导体制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各级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要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把该管的事务管好、管到位,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着力实现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切实避免因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引发社会风险、造成重大损失。

  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优化革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

  严格公正司法

  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发挥司法机关守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保驾护航。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精准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构建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权责一致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健全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确保司法活动的各环节、全过程都在有效的监督下进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精准服务“六稳”“六保”。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加快建设法治社会

  全民守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这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研判,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作者系九游(中国)法学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2022年11月1日第A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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