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岭干部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301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东南岭干部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教师,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简介
广东南岭干部学院于2020年6月经广东省委批准设立,为韶关市委直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与韶关市委党校合署办学,实行一体化运转、统一管理、融合发展。2022年学院顺利通过中组部干部学院办学质量评估,成为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性教育干部学院。学院坚持“红色铸魂、绿色赋能、质量固本”的办学理念,依托韶关丰富红色资源和绿色生态禀赋,立足广东、面向华南、辐射全国开展干部教育培训。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公开招聘3名教师,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学科带头人1名,具有博士学位的学术骨干2名,从事教学、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广东南岭干部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学术功底和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期限的;
5.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1.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根据《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被认定为专业技术人才和青年人才的可按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8日9:00至2023年11月16日17:00,逾期不予以受理。
2.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sgdxrsk@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广东南岭干部学院教师+应聘者姓名”。
3.报名材料
(1)学科带头人需要提供:①《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word可编辑版+本人手写签名扫描版)(附件2);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扫描件);③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④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⑤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证明材料(发表截图、知网截图)(扫描件);⑥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2)学术骨干需要提供:①《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word可编辑版+本人手写签名扫描版)(附件2);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扫描件);③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④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证明材料(发表截图、知网截图)(扫描件);⑤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⑥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注意事项
(1)如应聘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2)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落实回避要求。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如有亲属在广东南岭干部学院、中共韶关市委党校工作,请在报名表中主动填报。
(3)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的扫描件。
(4)报名材料不齐、不按规定提交者,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网络方式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学院人事部门将以电话方式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资格复审
考试前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考试
采用试讲+面谈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本专业理论实践及研究成果,应聘者可自选题目,每人20分钟;试讲结束后应聘者与评委作面谈交流,时间约为10分钟。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应聘者需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考试成绩总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聘用范围。同一职位应聘者成绩相同的,按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
2.考察:对确定的拟聘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进行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通过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g.gov.cn/)、广东南岭干部学院网站(http://gdnlgbxy.s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在体检、考察和聘用环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招聘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301号)执行,由广东南岭干部学院负责解释。
(四)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不能按时取得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社会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工作联系、监督方式
(一)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广东南岭干部学院网站(http://gdnlgbxy.sg.gov.cn/)公示,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二)招聘联系电话:0751-8966098。电话咨询时间:9:00—12:00、14:00—17:00。
(三)监督及举报电话:0751-8966029(中共韶关市委党校机关纪委)。
附件:
广东南岭干部学院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