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山市委党校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职教师)公告
中共中山市委党校(中山市行政学院、中山市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共中山市委直接领导下培训轮训全市各级各类干部的一所学校,是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校教学科研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职教师)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公开招聘2名高层次人才(专职教师),详见《中共中山市委党校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职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学风和职业道德;热爱党校教育事业,作风严谨,勤奋敬业。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报名截止日期为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相符。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核拨事业编制,试用期间和正式聘用后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相应薪酬待遇。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25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填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个人简历》(附件2、3,须附电子彩色照片)、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版发送到我校工作邮箱(zsdxbgs@126.com),并在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姓名+报考岗位代码+专业”,咨询电话:0760-88889761。
(三)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1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详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年版)》(附件4);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并依法追究责任。
3.应聘人员要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四)资格初审
我校根据招聘条件和收到的应聘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将在报名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参加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本人亲自参加,不接受委托办理。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通知考生。
复审的材料包括: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人员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就业推荐表或有效学生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时所用的照片一致,背面写好姓名),与彩色照片一致的电子版相片(须将文件名命名为考生姓名);
资格复审原则上安排在考试前一天进行。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
(六)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符合试讲及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五、考试
考试采取“试讲+面试”的方式集中一天时间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理论水平、专业素养、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试讲题目将提前通知应聘者本人。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在试讲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试讲顺序。试讲时间约为60分钟。试讲结束后进行答辩,由考生回答评委针对试讲内容提出的有关问题,时间约为15分钟。答题结束后,评委小组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试讲成绩,考生须在试讲成绩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试讲成绩。满分100分,以70分为合格分数线,试讲结束后,根据各岗位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方面。
(三)综合成绩计算与成绩公布。
考试综合成绩=试讲成绩×70%+面试成绩×30%,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以70分为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试讲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有关要求,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人员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体检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中山市委党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我校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其他
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有关招聘事项、招聘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陆中共中山市委党校网站(http://www.zsswdx.gov.cn/)查询。
本公告由中共中山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电话:0760-88889761 欧阳老师、陈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760-88323225
附件:
附件1:中共中山市委党校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职教师)岗位表.docx
中共中山市委党校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