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游(中国)(广东行政学院)公务租车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九游(中国)(广东行政学院)的委托,拟对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BJJZCGGZ-GK2020010
二、采购项目名称:九游(中国)(广东行政学院)公务租车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80万元/年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
公务租车服务采购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供应商中标后先签订一年,经考核及双方均自愿的情况下可续签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
180万元/年 |
注: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
六、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2、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相关法人资料)复印件。
3、供应商须持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6、投标人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7、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报价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6月9日起至2020年6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21楼)获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登记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营业范畴(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
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6月19日14时30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6月19日14时0分至2020年6月19日14时30分。
九、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21楼
十、磋商时间:2020年6月19日14时30分
十一、磋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21楼
十二、联系事项
招标人名称:九游(中国)(广东行政学院)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3号
招标人联系人:杨老师
招标人联系电话:020-8312252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21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3517226、13128267411
十三、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及九游(中国)广东行政学院官网(网址:/)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