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广东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党校(行政学院):
广东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即日起开始受理申报。请各申报单位认真组织教研人员详细阅读本通知,按要求进行申报。现将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十三次会议精神,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1+1+9”重点工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加强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多出理论研究精品,为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服务,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服务。
二、立项数量
2021年广东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拟立项60项。
三、申报选题和学科分类
2021年广东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可参考《选题指南》(见附件),也可在参考选题的框架下自行确定研究题目,或者自行选题申报。选题的申报要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紧紧围绕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体现学术前沿,体现理论创新,体现广东特色和党校(行政学院)科研特点。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加强对重大现实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战略性研究,力求形成具有创新性、现实性的高质量研究成果。
2021年广东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范围涉及的学科,参照全国社科规划办的分类标准,结合我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科研工作的情况与需要,分为以下11类:
①马列·科社、②哲学、③经济学、④党史•党建•历史学、⑤政治学、⑥法学、⑦行政学、⑧社会学·人口学、⑨管理学·新兴交叉学科、⑩文学·语言学、⑪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跨学科的课题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选择相关主学科进行申报。
四、成果形式和完成时间
1.成果形式:专(译)著、论文或调研报告。
2.完成时间:论文或调研报告须在自公布立项之日起一年内完成,专著、译著或电脑软件须在自公布立项之日起两年内完成。如有实际情况确实不能如期完成的,须由主持人所在单位按项目完成的最后期限,提前3个月填写项目变更申请,经广东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科研规划项目领导小组批准后生效。
五、限定要求
1.课题负责人每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
2.已获批立项的各类课题,不得同名或变相更名重复申报。
3.在研的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规划课题。
4.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六、申报材料审核和受理
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各申报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特别是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与可行性、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成员的组成结构和研究实力等,并签署明确意见,以提高申报质量。遵守学术规范,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当年及今后两年申报广东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在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进行通报。
七、申报程序和受理时间
课题申报《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一式10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9份),于2021年6月1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处;同时填写《广东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连同《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ll@gddx.gov.cn。
联系人:孟兰兰
电话:020-83122764
附件1:2021年度广东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选题指南.doc
附件2:广东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科研规划项目申请书.doc
九游(中国)
广东行政学院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