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佛山市委党校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研人员公告
中共佛山市委党校(佛山市行政学院、佛山市社会主义学院、佛山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是佛山市委市政府培训轮训全市各级各类干部的学校,实行党务行政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事业序列管理。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教研队伍质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拟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事业管理序列的高层次教研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教研岗位4名,从事教学、科研、咨政工作。
二、薪酬待遇
1.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新引进的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可按佛山市人才政策享受相关的福利待遇。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6.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职称及年龄条件:
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2.学历学位要求: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
3.各岗位专业要求
(1)教研岗位一(招聘名额1名):马克思主义哲学(A010101)、中国哲学(A010102)、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A03020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A03050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A030503);
(2)教研岗位二(招聘名额1名):理论经济学(A0201)、应用经济学(A0202);
(3)教研岗位三(招聘名额1名):法学(A0301);
(4) 教研岗位四(招聘名额1名):新闻传播学(A0503)。
(三)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8日9:00时至2021年11月5日17:00时。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通过E-mail发送报名材料,邮箱地址为:fsswdxrsb@fsswdx.gov.cn。
3.报名材料(请提供以下材料的电子文档或扫描件):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政治面貌等证明材料;
(3)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包括承担的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注明SCI、EI收录情况,期刊影响因子和论文他引次数)、获奖成果清单等。
4.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六、考试
(一)考试工作由本校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由面谈和试讲两个环节组成。
1.面谈。面谈由我校组织,采取评委与面谈对象逐一面谈的方式,主要考查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位匹配度,以及了解他的学习、工作经历、求职意愿。每位应聘者面谈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面谈成绩总分为100分。
2.试讲环节。根据机构职能性质和工作岗位需要,我校将在面谈的基础上,安排应聘者根据我校确定的某个专题课进行试讲,以测评其教研实际水平和能力。试讲时间控制在30分钟左右,试讲成绩总分为100分。
3.总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谈和试讲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4.试讲结束后,总成绩当天公布。应聘者签收成绩。若同一职位应聘者总成绩相同的,则按试讲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校支出。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网站(网址:http://www.fszzb.gov.cn/)和中共佛山市委党校网站(http://www.fsswdx.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六个月(遇寒暑假顺延)。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十、相关要求
(一)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和佛山市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完成我校公开招聘高层次教研人员的工作。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十一、招聘工作联系、监督方式
(一)招聘联系电话:(0757)22329853、22809276
联系人:喻老师、王老师
(二)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银峰路2号 佛山市委党校人事部;邮编:528300。
(三)监督投诉电话:(0757)22329869(佛山市委党校机关纪委)
中共佛山市委党校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