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处内设机构职责
总务处是为校院提供后勤服务与保障的工作部门,下设九个部门,分别为:综合组、住宿服务中心、资产管理中心、物业管理中心、餐饮服务中心、水电服务中心、基建维修服务部、文印中心、卫生所。其主要职能如下:
一、综合组
1.综合协调工作;
2.总务处办文工作;
3.总务处办会工作;
4.总务处各项活动的筹划;
5.处领导交代的各项工作;
二、住宿服务中心:负责校院学员楼的管理。承担学员报到、开学开班的各项准备工作,安排学员住宿,负责会议接待、协助负责课室调配与出租管理、学员楼的消防安全保卫等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1.负责校院学员楼的服务管理工作;
2.负责协助课室及会议室的调配工作;
3.负责各类培训班和会务的接待工作;
4.负责学员楼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5.负责总务处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资产管理中心:负责校院资产管理。对教学、科研、办公仪器设备、教学和办公家具、土地、公有住房、低值耐用品等进行资产管理,负责资产的调拨、出租、报损、报废等工作,负责低值耐用品的采购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1.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及校院国有资产管理、招标与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
2.负责制定校院国有资产管理、招标与采购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负责组织校院国有资产的资产清查、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等工作,并对有关具体事项进行协调处理;
4.负责构建并不断完善校院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检查、协调、督办并汇总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工作;
5.负责办理校院国有资产的报废、报损、捐赠等处置工作,协调校院资产的调拨、转让,调剂闲置资产,推动校院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
6.负责维护校院各类资产、招标与采购的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开展编制国有资产、招标与采购统计报表工作;
7.负责校院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
8.负责落实校院招标与采购任务以及招标与采购工作的日常管理。
9.负责所承担管理仓库的安全、防火等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物业管理中心:负责校院物业管理。承担校园绿化美化、清洁卫生和文娱体育场所的管理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1.负责校院物业管理工作,制定物业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管理规定,完成各项任务;
2.负责校院物业出租管理有关工作;
3.负责校院课室保洁等管理工作;
4.负责校院绿化管理有关工作;
5.负责校院文体设施场所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校园卫生保洁有关工作;
7.负责报刊订阅有关工作;
8.负责聘用工宿舍管理有关工作;
9.负责电话维护及无线通讯设施监督管理等工作;
10.负责所承担管理场所防火等安全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餐饮服务中心:负责校院教职工和学员的餐饮服务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1.根据校院工作安排,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全力保障教职员工及学员的就餐保障任务;
2.每天对食堂进行卫生检查,按照后勤服务标准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食堂的管理工作;
3.严格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确保食品安全;
4.合理安排饭菜品种,讲究烹调技术,提高饭菜质量,严格核算成本,实行明码标价出售;
5.抓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杜绝安全事故;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水电服务中心:负责校院水电保障工作。承担水电管网、供电供水设备和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维修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1.负责校院用水的正常供给和管理,供水设备的维修保养,主要工作如下:保证校区水泵房、各用水部位的水压、水量正常;校区供水管网、设备的维修保养、优化改造和日常管理;全校用水计量表的查抄、登记、统计,水费管理;校院用水指标的管理,配合校院节水工作落实;保持与广州水务局、自来水公司等单位良好的沟通协调工作关系,办理用水相关业务;
2.负责校院用电的正常供给和管理、电器设备的维修保养。主要工作如下:保障校区各用电部位的照明、电源的正常工作;校区供电线路、配电系统、电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和优化改造;电表的查抄、登记、统计,电费管理;校院用电管理,配合校院节电工作落实;保持与越秀供电局等单位良好的沟通协调工作关系,办理用电相关业务;
3.保证校院办公场所及教职工宿舍的空调正常工作,负责全校中央空调和分体空调的维修保养与优化改造;
4.保证党校大厦与公务员大楼热水锅炉及供水管网的正常工作。主要工作如下:负责党校大厦、公务员大楼热水锅炉的维修保养、日常运行管理;负责党校大厦、公务员大楼、南一楼热水供给管网的正常工作;负责燃气用量的登记、统计,燃气费用管理;保持与燃气公司等单位良好的沟通协调工作关系,办理用气相关业务;
5.保障校区电梯的正常使用,委托专业公司对校区电梯进行维修保养和优化改造,加强电梯日常管理;
6.负责校区办公场所的门、窗、锁、柜、桌、椅的维修保养和油漆作业等工作;
7.负责委托专业公司对全校消防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和优化改造,加强消防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
8.制定和落实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准确地处置电梯困人、停电、停水、停气、水浸等突发事件,保证各项安全工作落实;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基建维修服务部:负责校院基本建设和房屋维修工作。承担基建工程项目的计划立项、报批报建、工程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控、峻工验收和预结算工作。负责校院基础设施改建、扩建和日常维修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1.负责校院的基建工程的改建、维修和装饰工程的计划编制、方案的审查论证,根据程序报总务处或校院委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2.办理基建、维修和装饰工程的有关报批手续、并负责这些工作任务的办文和送审;
3.协调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检查监督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
4.负责基建、维修工程预算的复核和送审,做好工程费用支付把关;
5.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做好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文印中心:负责校院教学科研资料、会议材料的印刷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1.负责党校相关部门交付的文件、材料、证件、表格等的印制工作;
2.负责文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3.负责文印耗材的管理工作;
4.负责文印文件的保密工作;
5.负责文印场所的防盗、防水、防火等生产安全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卫生所:负责校院教职工和学员的医疗保健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1.负责校院医疗保健的全面工作。加强医疗、护理的质量管理,建立健全的医疗风险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的医护人员考核、激励惩戒制度;
2.负责卫生所日常门诊诊疗工作,严格遵循临床诊疗和技术规范;
3.负责做好药房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科学指导合理用药,保障用药安全,依法进行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药品不良反应处置;
4.负责配合上级监督领导部门如越秀区卫生局、越秀区食品药品卫生监督局医疗机构的年度检查,越秀区环保局医疗排污检查,并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5.负责组织医护人员认真学习医疗法规,做好医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6.负责组织全校教职工、离退休老干部进行年度体检,对体检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汇总;
7.负责组织全校教职工、聘用工到广州市血液中心进行年度无偿献血;
8.负责协助人事处分管计生工作的同志做好计生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