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介绍

负责校(院)法学学科教学和科研工作。从事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宪法、行政法等教学科研工作;承担校内法治建设等方面的主体班教学任务;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法治问题,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和立法建议;组织编写校(院)本学科教材;培养本学科硕士研究生。